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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高校

机关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

时间:2016年09月23日 信息来源:兰州理工大学 点击: 加入收藏 】【 字体:

机关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

会议现场

 

9月19日上午,机关党委中心组在弘文宾馆3号会议室集中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《甘肃省实施<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>办法(试行)》两部法规。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田治学主持,机关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。

会上,田治学书记传达了学校关于认真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通知精神,全文引读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并通过图解介绍了《问责条例》的重要要义。

中心组成员结合自学和工作就学习《问责条例》进行了研讨。大家在研讨中一致认为,中央颁布的《问责条例》是党章的延伸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“有权必有责,有责要担当,失责必追究”重要讲话精神;权力就是责任,领导干部要主动履行好自身责任;问责是手段,问效是目的,结合本职工作,要对照检查,整改落实,克服“庸懒散软”全面推进各项工作,从而使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。    

田治学书记强调,《问责条例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,剑指“关键少数”,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问责主要对象,权力就是责任,责任就要担当,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,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加深学习,唤醒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做到在党忧党,为党尽职、为民尽责。各支部要在“两学一做”第三阶段学习中把《问责条例》作为必学内容,认真开展学习研讨。真正将《问责条例》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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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佚名 编辑:兰州理工大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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